國際上把風險管理看作是項目管理的組成部分。(一)工程保險工程保險是指業主和承包商為了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向保險人(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在工程建設中可能產生的財產和人身傷害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
風險管理是人們辯解、評估、預防和控制潛在意外損失的過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規模大、周期長、生產單件性和復雜性等特點,在實施過程中存在施工不確定因素,比一般產品生產風險更大,進行風險管理尤為重要。
風險管理是項目目目標的積極控制。首先識別項目的風險,定量控制這些風險。國際上將風險管理視為項目管理的組成部分。風險管理和目標管理是項目管理的兩個基礎。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風險轉移是工程風險管理措施中采取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險和工程保證是風險轉移的兩種常用方法。
(1)工程保險工程
保險是指業主和承包商為了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向保險人(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中可能發生的財產和人身傷害負責賠償保險費。工程險一般分為強制險和自愿險兩種。
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強制工程保險主要有建筑工程的一切保險(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安裝工程的一切保險(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社會保險(人身事故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和其他國家法令規定的強制保險)、汽車保險、10年責任保險和5年責任保險、專業責任保險等。
國際上工程保險的通行做法和特點是:保險經紀人在保險業務中充當重要角色、健全的法律體系為工程保險發展提供了保障,投保人與保險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損失的有效途徑,保險公司返賠率高且利潤率低。
(二)工程擔保
工程擔保是指擔保人(一般為銀行、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其他金融機構、商業團體或個人)應工程合同一方(申請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債權人)作出的書面承諾。工程保證是工程風險轉移措施的另一個重要手段,有效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許多國家政府在法規中要求工程保證,標準合同中也包括工程保證條款。
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常見的工程保證種類如下:第一,投標保證:投標人在投標報價前或同時向業主提交投標保證金(通稱抵押金)或投標保證書,保證中標后履行標簽合同承包工程。一般投標保證金額為標價的0.5~5%,第二,履約保證:是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的約定。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義務,擔保人將承擔賠償或接受工程實施義務,另一個經業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將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這是工程保證中最重要的,也是保證金額最大的工程保證第三,預付款保證:要求承包商提供的是,為了保證工程預付款用于該工程項目,承包商不得挪用他的作用和卷錢逃跑第四,維護保證:為了保證維護期間發生質量缺陷,承包商負責維護提供的保證,維護保證可以單列,也可以包括在履約保證中,一些工程可以扣除合同價格的5%作為維護保證金。
以上四種擔保是在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常見的工程擔保種類,除此這外還以以下幾種:反擔保、付款擔保、業主無能為力擔保、分包擔保、臨時進口物資稅收擔保、完工擔保、差額擔保、施工執照擔保等。
由于建筑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越來越多的不確定性因素,風險管理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上是對利用保險和擔保控制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的說明,更多內容請登錄建材板材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