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6 Click:970
二、鍋爐房內要列出巡回路線圖,明確巡回檢查的范圍和項目內容,司爐人員應了解鍋爐設備的安全狀況和運行要求。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1、鍋爐安全巡檢每天2次以上,每次檢查必須清洗水位表,檢查出入水溫是否符合要求。安全保護裝置每周實驗一次以上,記錄實驗相關數據。
2、巡邏時,從爐前向左,沿爐體向后,轉移到爐體的右側,沿爐體向前到爐頂,回到爐前的中部,檢查附屬設備的路線。
3、巡檢時,主要檢查壓力,看溫度、水位是否正常;檢查爐體,看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檢查爐墻,看有無塌裂、掉磚現象,爐門及其它有無過燒變形;檢查附屬設備,看鼓、引風機、爐排、除碴機、排污閥門及其它閥門正常,潤滑系統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電器設備作用是否靈敏可靠;檢查燃料輸送系統是否正常;檢查給水系統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閥、逆水閥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4、必須嚴格遵守設備、設施巡視制度,嚴格按照鍋爐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維護,保持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完整狀態,鍋爐設備進行中發現嚴重安全危險時,應立即停止,做好記錄。
一、司爐人員必須對鍋爐及輔機定時進行巡回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二、鍋爐房內應列出巡檢路線圖,明確巡檢范圍和項目內容,司爐人員應了解鍋爐設備的安全狀況和運行要求。
三、遇到以下情況,司爐長應決定增加巡檢次數。
1、設備暫時不影響安全運行的一般缺陷
2、新設置、長期停運或檢查后的設備運行
3、設備運行中存在可疑現象。
四、司爐工作人員應立即將巡視情況添加到運行記錄中,向司爐長報告。重大設備缺陷應立即報告。
五、對巡檢時發現影響人身的設備安全的,應按有關規程妥善處理。
六、司爐長應加強巡視工作監督檢查。
1、班級人員每2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巡回檢查鍋爐設備(鍋爐室內),將檢查結果填寫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泄漏、變形、爐內燃燒狀況良好、無漏水蒸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火門無損壞,完全牢固。
④配管、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泄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和旋轉機械無摩擦異常聲音,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分,注入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出渣系統、煙灰系統、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重大事故后應增加巡檢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檢時應遵守安全規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檢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并報告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告主管領導。
6、鍋爐房采光良好,道路通暢。
7、巡檢線路。
電子控制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連鎖裝置→燃燒器→油壓表→燃燒室→防爆裝置→供水系統→排水閥→煙道→尾部排煙溫度→日用油箱→過水處理→各種閥→氣缸→電子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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