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8 Click:711
1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根據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情況,按保養間隔編制季度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計劃,并落實完成。415現場暫時不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包括封存、報停等)必須進行檢查、鑒定,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辦法》及《操作規程》中的要求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1、在機械設備、工具使用壽命的全過程中,采取多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損害機械設備、工具,威脅人身健康和安全,污染環境的因素,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員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我項目部機械設備、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工具)的安全管理(包括租賃機械設備和工具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機械管理員歸口管理
3.2安全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3各施工隊負責實施。
4、工作內容:
4.1機械管理人員、工具人員也是機械工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有權糾正違規,停止機械不安全工作,命令糾正和處罰。
4.2項目部必須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目標,施工安全體系中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各級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職責。
4.3購買的機械設備、工具必須是專業廠生產的合格產品,具有相應的產品質量證明資料、文件。
4.4工程開工前,由機械管理人員、工具人員編制機械設備、工具人員培訓計劃,對機械設備、工具人員進行機械安全培訓教育。
4.5工程開工前,技術科在施工措施和作業指導書中明確機械設備、工具安全注意事項,在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應同時交底機械設備、工具安全,在安全作業票中也應體現機械設備、工具安全。
4.6機器設備、工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公司《機器設備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并填寫相應的檢查記錄,只有檢查合格者才能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必須退場更換,確保機器設備、工具在施工使用全過程中處于完整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附件完整有效。
4.7對起重機械設備、工具,必須根據公司《機械設備、工具安全工具檢查和試驗相關規定》進行檢查,只有有有效合格證和合格證的機械設備、工具才能投入使用,起重機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8所有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設備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9堅持養護并重、預防為主原則,施工隊必須按要求定期維護機械設備、工具,及時維護,確保機械設備、工具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4.9.1機械管理人員、工具人員根據機械設備、工具的使用情況,根據維護間隔制定季度機械設備、工具維護計劃,完成。
4.9.2機械設備、工具維護分為定期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三級維護、轉移前維護、停止維護。各級維護內容根據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方法的要求進行。
4.9.3除了上述維護內容外,所有機械設備、工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成,機械設備、工具入庫前應集中進行一次維護、檢查、維護,對不能使用且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工具應進行廢棄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4.9.4機械管理人員、工具人員應根據機械設備、工具設備的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大、項目修理計劃,執行。
4.9.5對機器設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的突發故障,機器設備、工具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維修,嚴禁帶病運行。
4.10中型以上機器設備、工具設備應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三個定制,小型機器設備、工具設備實行班級、組長負責制。
4.11堅持機械設備、工具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操作證審查制度。
4.11.1機械設備、工具設備操作人員應選擇工作責任感強、健康、中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
4.11.2機械設備、工具操作只有參加過訓練、學習、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向人事部申報的人才能進行科學調查。
4.11.3機械設備、工具操作證每兩年審查一次,國家有關部門證書按有關部門規定審查,審查不合格或未過期者不得繼續操作機械設備、工具設備。
4.11.4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在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的規定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服從現場人員指揮。但對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4.11.5項目部應根據施工要求制作項目部施工機械人員登記表,收集機械隊資格和人員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4.12機械設備、工具設備在使用中應不超負荷使用、不生病、不盲目使用、不違法使用。
4.13機械設備、工具設備必須超負荷作業,必須正確計算和制定緊急安全措施,但動載不得超過10%的額定負荷,靜載不得超過25%,雙機吊機不得超過該機80%的額定負荷,必須制定詳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保證措施
4.14機器設備、工具安全監督、檢查
4.14.1機械管理人員、工具人員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辦法》要求開展日檢點、經常檢查和一般檢查等各項檢查工作,發現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行異常或維護不良、事故危險、記錄不完整等,應立即采取措施糾正或排除記錄。
4.14.2機械管理員、工具員在每次經常檢查及一般檢查完成后,應開展一次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例會,及時總結經驗,并就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4.15現場暫時不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包括封存、報停等)必須進行檢查、鑒定,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辦法》及《操作規程》中的要求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4.16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工具設備應根據公司的《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標識,主要機械設備、工具設備應在機械設備、工具明顯部位掛上標識,標明負責人姓名、簡單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4.17施工機械原因引起的機械損失、人員傷亡或其他災害引起的機械損失,均為機械設備事故,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分析,按照公司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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