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5 Click:1116
各項目部必須按規定做好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工作。正立面設兩圖一表第九條:施工現場內設置櫥窗,內容包括:項目部管理人員組成、工程概況表,安全知識掛圖、安全須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相關的內容。第十五條:項目部必須按規定和要求配備安全標志,正確懸掛,如不按規定和要求配備和懸掛時,經公司檢查發現,扣罰項目經理,和現場專兼職安全員50-200元罰款。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實行安全警告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產的思想意識,正確懸掛安全標志,使用統一的安全色彩,真正實現";安全第一,以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特別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項目部應按規定做好工地防護設施工作。
第二條: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和條件,按標準建設臨時住宅,滿足施工現場和項目部的需要,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
第三條:工地";四口";必須按標準保護,在人行橫道口設置防護棚。
第四條攪拌機、卷揚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必須設置標準作業棚。
第五條:鋼板材料制作,木工現場必須設置標準工作棚。
第6條:采用外腳架施工時,建筑物周圍必須用密眼網立體維護密閉,按建筑物高度設置水平安全網。
第七條:工地出入口按標準建門樓,橫梁為企業名稱,兩側門柱寫標語口號,門外設入場體會,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工地,拒絕參觀";或者";在施工現場,有關人員免除";等。
第八條:施工現場周圍用彩板瓦或磚墻密封,必須牢固,防止坍塌。正立面設置";兩圖一表";
第9條:在施工現場設置櫥窗,內容包括項目部管理者構成、工程概況表、安全知識掛圖、安全體會、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相關內容。
第10條:塔機高度超過30m時項部和兩端白天用紅旗,用紅燈作為高度警告標志,塔機正面懸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標語,白底紅字。
第11條;架子上應懸掛";以人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等相關警句。
第12條:下一部分必須設置安全標志:通道口設置";安全通道";高處作業場所設置";注意落物傷害";總配電箱、分電箱、閘門門應設置";危險有電";機械防護棚應設置";注意機械傷害";木工作業棚應設置";小心扎腳";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當心中毒";基坑邊緣應設置問題;危險來源應根據其安全標志設置。
第13條:安全標志應統一使用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標志使用細則GB16179-1996。
第14條: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和必要品種,數量提出使用計劃,公司經理批準后,統一組織購買,供應公司承德市三定商業銀行,必要費用由安全防護措施費中列出。
第15條:項目部必須按規定和要求配備安全標志,正確懸掛。如果不按規定和要求配置和懸掛,公司檢查發現,罰款項目經理,罰款現場打工安全員50-200元。
第16條項目部提出計劃后,如果公司不執行,將罰款100-200元。
第17條:工地由項目經理和安全人員全面執行。
第18條:公司由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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