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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32公司辦公室重點組織勞動紀律檢查處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25)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1.目的
為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違規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特別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從業人員。
3.責任
3.1安全領導小組重點組織調查違規指揮、違規操作行為。
3.2公司辦公室重點組織勞動紀檢處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管理內容和方法
4.1三違反行為種類的識別
(1)違反操作行為
(1)未接受安全教育的工作。
(2)特殊設備未經法定機構定期檢查。
(3)非特殊作業者從事特殊作業。
(4)新設備設施未經安全檢查就進行生產作業。
(5)未按規定放置、堆積材料、產品和工具。
(6)工作前未檢查設備設施和設備設施故障的安全裝置,操作不完善。
(7)在消防器材、動力配電箱、板、盤周圍堆放物品,違反堆放間隔的規定。
(8)危險作業未經批準或批準,但安全措施未實施。
(9)在禁火區吸煙或違反明火作業。
(10)在有毒、粉塵等工作場所飲食,飲用水未按規定使用通風除塵設備。
(11)危險作業時的監護措施沒有實施,警戒區域沒有設置,警告牌沒有設置。
(12)職業禁忌癥患者未及時更換職業。
(13)發現危險未排除、報告、冒險作業。
(14)不按操作規定進行操作。
(15)隨意挪用現場安全設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16)吊物、運輸物的操作方法違反規定。
(17)起重作業操作方法、指揮信號違反規程或現場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規定。
(18)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工具不合格。
(19)任意拆除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儀器、儀表、警告裝置。
(20)設備運行時跨越、觸摸或擦拭運動部位。
(21)檢查設備時沒有切斷電源。
(22)擅自啟用檢查和廢棄設備。
(23)檢查電氣設施未停電、檢查電氣、接地、掛牌操作。
(24)安全電壓燈與使用電壓和要求不一致。
(25)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26)其他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程命令的行為。
(2)違法指揮行為
(1)指派沒有安全資格的人上班,不考慮工人的職業和技術等級。
(2)沒有工作,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創造生產安全的必要條件。
(3)擅自更改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4)對員工發現的裝置性違反和技術人員制定的反裝置性違反措施不予問及,不予組織消除。
(5)擅自決定變更、拆卸、挪用或停止安全裝置和設施。
(6)設備因病運轉,超負荷運轉,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者讓員工冒險作業。
(7)不按規定為員工配備必須佩戴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8)其他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程命令的行為。
(3)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在生產現場穿背心、短褲、裙子、裙子、寬松襯衫、頭巾、圍巾、領子、赤臂、赤腳等不安全的服裝。
(2)有毒有害作業未按規定戴防護口罩。
(3)禁止吸煙區吸煙。
(4)其它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程的指令的行為。
4.2三違行為查處內容,
4.2.1管理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
4.2.2重要生產崗位和工序是否實行規章制度,實行安全生產措施。
4.2.3生產崗位、施工作業現場操作人員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
4.3三違行為控制
4.3.1切實實行安全教育訓練制度。
4.3.2安全員在檢查中發現三違行為,應立即教育負責人,立即糾正。
4.3.3各工廠、處房每月應向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報告安全檢查記錄和總結,作為月度工作總結和月度業績評價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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