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0 Click:989
10、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由項目部安全文明生產領導小組組成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1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態的形勢,有權調動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相關部門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盡力協助救援。
1、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本項目部安全生產預警預報和應急管理,預防和控制潛在事故或應急情況發生時,應急準備和應對,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發生的事故結果,特制訂本制度。
2、堅持防控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始終堅持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識別、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緊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團隊建設、裝備完善、預案訓練等工作。加強一線人員應急處置和逃生能力,早發現、早報告、快處置。居安思危,以預防為主。
3、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下,建立以健全等級管理、分線責任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的各級領導各部門的職務、各部門的責任,應充分發揮應急應對的指揮作用。
4.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和危險源管理,收集安全生產警報信息,根據工程進度、施工季節和施工強度(施工現場人員設備數量)更新安全風險評價,調整危險源水平。
5.對于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警機制,建立預警系統,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理。每個緊急人員必須熟練使用兩個以上的警報電話或其他警報方式。
6、廣泛開放信息采集渠道,與上級、公司和業主密切聯系,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渠道獲得宏觀和周邊安全生產信息,警報信息包括氣象災害、流行病、周邊安全事故和突發事故的種類、場所、起始時間、影響范圍、警報水平、警報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表水平等。
7、危害項目大范圍安全生產的警報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需要項目經理的認可,局部警報信息可以通過電話、警報器、警鐘等方式進行,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以大聲呼叫,敲打能發出強烈聲音的器物。
8、發生重大突發事故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領導匯報,最遲不得超過3分鐘。在緊急處理過程中,應及時更新相關情況。
9、突發事故發生后,事件發生的現場人員和增援的緊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根據責任和規定的權限制定緊急事件,及時有效地進行預處理,控制事件的蔓延。
10、對前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緊急預案,由項目部安全文明生產領導小組組組成現場緊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緊急處置工作。
11、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應急處理,必要時具體協調,收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1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態情況,有權調動多個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有關部門應服從統一指揮,盡力配合救援。
1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態的形勢的需要,可以請求社會相關組織機構協助救援,相關項目部組織、施工隊必須做好引導、協助工作,以便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機構的作用。
14、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或消除相關危險因素后,安全環境保護部必須記錄現場,包括拍攝現場照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現場緊急指揮機構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15、積極安全,深入細致后處理。對于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理人員、應急調整、有關部門和個人物資,必須按規定補充。做好疫情防控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16、對重大突發事故的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17、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議定事故恢復計劃,與項目副社長組織實施恢復。
18、突發事故信息發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根據事件處理情況進行后續報告。還應向員工發布簡單的信息和應對措施。
遲報、謊報、隱瞞突發事故的重要情況或緊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職、瀆職行為失去緊急最佳機會造成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負責人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19、編制書面事故調查報告,根據事故等級的大小向相關升級領導機構報告。
20、對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團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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