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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處及水上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護筒、鋼管樁、鉆孔樁、人洞等孔洞上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穩固的蓋件,人員出入多的地方還應加設安全標志。
1.目的
保證高空、水上作業安全防護符合要求。
2.適用范圍:
本工區各施工作業隊在高處、水上作業安全控制。
3.責任:
3.1、工區工程科負責制定高空、水上作業防護規定,進行監督檢查。
3.2、工區工程科/各施工作業隊監督,檢查各項在高空、水上作業中是否按規定作業。
3.3、工區項目部負責高空、水上作業的管理。
4.參考文獻
4.1、《建筑工程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JGJ80-91)
5.規定內容:
5.1基本要求
5.1高處和水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必要材料,必須列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5.1.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高度和水上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基礎,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落實時不得施工。
5.1.3高處和水上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施工前必須檢查,確認其完整性,投入使用。
5.1.4攀登高空作業人員和設置高空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接受專業技術訓練,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5.1.5施工中發現高處和水上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危險時,必須立即解決的危害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5.1.6施工作業場所可能墜落的物品,必須全部撤去或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必須立即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通道、通道板和登高工具,必須隨時清掃的拆卸物品和剩馀物品和廢棄物必須立即清掃運行,不得隨意放置或向下扔掉。傳遞物品禁止拋擲。
5.1.7雨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凍措施。水、冰、霜、雪應立即清除。對于高空作業的高聳建筑,應提前設置避雷設施。遇到六級以上強風、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懸掛高度作業和水上作業。暴風雪和臺風暴雨前后,應對高空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松動、變形、破損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5.1.8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時,施工和安全負責人必須簽字同意,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立即恢復。
5.1.9防護棚的設置和拆除時,必須設置警戒區域,派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5.2臨邊和開口作業防護
5.2.1基坑周邊、水上作業平臺周邊、高空作業平臺(任何一邊長度不足3m)必須設置防護欄。設置防護欄困難時,工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5.2.2邊長在3m以上的高空作業平臺(橋面等)不設置防護欄,但在周圍設置警告標志(彩色繩索等)。
5.2.3防護欄由上下兩個橫桿和扶手柱構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扶手柱間距為2~3m。下方有交叉作業或有人、機通過或機材堆放的,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
5.2.4護筒、鋼管樁、鉆孔樁、人孔等孔的上口必須設置防護欄和堅固的蓋子,人員出入多的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
5.3攀登和懸空作業防護
5.3.1攀登的工具,結構結構牢固可靠,梯底牢固,不得墊高使用,梯上端應采取固定措施。梯子在工人上下時不要搖晃,人員要平靜。
5.3.2懸掛作業必須牢固立足于作業平臺,臨時防護必須符合預付款規定。
5.3.3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掛藍、鋼抱箍、平臺等設施,均需經過仔細的計算、驗算和現場檢查驗證。
5.3.4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掛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模板必須按照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不固定前不得進行以下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爬上爬下,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安裝和拆卸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安裝、拆卸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措施進行。
(2)支撐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周圍設置斜支撐,設置操作平臺。低于3m的長椅可以操作。
(3)設置懸掛形式的模板時,必須有穩定的立足點。設置臨空構筑物模板時,必須設置支架和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約孔時,安裝后必須蓋上孔。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開口應按有關規范進行保護。
(4)分解模具的高度作業,必須配置登高工具或設置支架。
5.4交叉操作防護
5.4.1各種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操作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在根據上層高度確定的墜落范圍的半徑以外。如不符合以上條件,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5.4.2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5.4.3鋼模板零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橋面邊緣不得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嚴禁堆積拆卸物品。
5.4.4高度超過24m的交叉作業,必須設置雙重保護。
5.4.5高空作業和水上作業下有道路和航線時,應設置警告標志,支架、水上平臺、結構物等應設置防撞設施,占有道路和航線的應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按認可方案作業。
5.6檢查監督
5.6.1工區項目部每季度對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5.6.2工程科每月進行一次檢測,對項目高處和水上作業制度、設施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6.3工區項目部工程科負責對高管理高處和水上作業,完善制度安全室負責日常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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