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1 Click:924
2、負責路基、危石、橋、隧、涵、防護網、限界架、防護欄、限高架公鐵并行樁維修、專項整治及技術管理工作。因路基、危石、橋、隧、涵、防護網、限界架、防護欄、限高架公鐵并行樁專業管理不到位,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一、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鐵道部、局工務規章、文電、技術標準和相關行業技術要求,結合段實際情況,制定、完善配套的橋梁管理制度、辦法、補充規定、細則、標準等,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路基、危石、橋、隧、涵、防護網、限界架、防護欄、限高架公鐵并行樁維修、專項整治及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橋梁維護材料、成本管理。
4、負責防洪、春融工作管理。
5、組織橋涵洞路基春、秋檢、狀態評定、統計、總結、報告工作。
6、負責設備危險庫管理
7、負責月度橋梁生產任務的發行和檢查。
8、負責管內橋隧道修理和新工程竣工驗收交接。
二、安全責任追究
1.由于段橋隧道技術規章、管理標準修訂不及時、內容不完善、管理不足,發生鐵路交通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2.由于路基、危險石、橋梁、隧道、涵洞、防護網、邊界架、防護欄、高架鐵并行樁專業管理不足,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3.橋隧道設備檢查、維護和薄弱地區整備不足,設備質量嚴重缺陷,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4、由于設備危險庫建設不完善,數據不真實,沒有根據設備的嚴重程度制定措施,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5.橋隧道、路基修理專業管理不足,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6.由于重要的防洪警報和其他重大信息錯誤或延誤,防洪設備設施無法專業管理,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7.橋梁檢查數據不真實誤,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三、專業管理措施
1.每半年清理本專業規章制度、文電,公布有效和廢除文電目錄。每年清理本專業技術規章目錄。
2.組織春秋檢查活動,根據段內路基、危險石、橋梁、隧道、涵洞、防護網、邊界架、防護欄、限高架、公共鐵路并行樁等設備現狀,建立完善設備危險庫,段落自行解決問題,計劃限期整改。需要特別整備項目制定詳細整備措施,明確負責人和整備期限,限期處理。需要路局協調解決的問題以專題報告形式向路局申請解決。
3、每季度檢查段內橋隧道重點設備的現場、班組檢查計劃的實現狀況和檢查數據的記錄,分析目標狀況進行檢查。
4、每月分析段管內橋涵設備病害情況,審核、下達車間生產任務單,盯控車間施工、維修計劃提報情況,確保缺陷設備及時整治、質量受控。
5、每月對各車間生產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下發通報。
6、立即申報設備大中修理項目,批準后辦理招標、開工手續的施工進度進行施工作業管理和檢查評價。
7、按時發布防洪命令、防洪方案,指導全部防洪危險工作按時按規定種類,數量準備防洪材料,安裝防洪車,保證危險使用。汛期前檢查準備狀況實行段防洪值班制度,發出警報通知后發生段值班水害協助領導組織人員、機械危險的調查水害損失狀況,報告水害復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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