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做為圓模板供應方,大家會果斷執行大家的責任:
A、供應商有責任向買方給予合乎合同書承諾的商品,不然視作供應商毀約。
B、供應商有責任依照買方通告的時間、地址,準時送到貨品,不然,供應商毀約,并應擔負從而給買方導致的損害。買方應提早7天向招標方給予配送方案,若買方不可以立即遞交方案,從而導致供應商不可以配送的,損害由買方擔負。
買方的責任按合同書的要求限期立即向供應商支付貨款,不然視作買方毀約。
需方有權對供應商所送貨品開展檢測,對檢測不符合的貨品,需方有權規定退換貨。
若因產品品質難題導致買方損害的,供應商承擔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