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包工頭基本要求,包工頭確認,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招工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煉油化工區、油品儲運裝卸區和公共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承擔新建、擴建、技術改革、檢修、修理、拆卸等工程項目和日常勞務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我公司有關單位使用的外來民工、臨時工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檔
下列文檔中的條款由本標準引用變成本標準的條款。注意日期的引用文件,之后所有的修正文件(不包括錯誤的內容)和修正版都不適用于本標準,但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能否使用該文件的最新版本。不注意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石化集團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團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
3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和確認
3.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必須實施安全、環境和健康(HSE)管理系統,完成HSE管理系統文件和運行程序文件,具有2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危險管理等)。
3.2承包商持有相關資料,首先向公司安全環境保護所確認安全資格,審查合格后,安全所發行《安全施工作業許可證》,雙方簽訂《長嶺分公司工程項目承包安全管理協議書》,乙方(施工部門,下同)向分公司財務所支付一定數量的安全施工保證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門,下同)方可與乙方簽訂合同。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的資料有:
3.2.1驗證乙方的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3.2.2驗證乙方的施工管理能力和團隊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資格等級證明書)
3.2.3驗證乙方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執行(安全許可證)
3.4審查乙方的施工安全經驗(施工公司在辦理證明書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是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和相關部門的獎勵情況)。
3.2.5審查施工部門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
3.3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程主管部門(發包部門)負責施工部門的資格審查,確認施工部門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格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驗證如下證明書。
3.3.1查查安全資格審查情況,有無安全環境發行的《安全工程工作許可證》。
3.3.2確認施工單位的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
3.3.3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團隊素質。
3.3.4審查施工部門的施工經驗。
3.3.5審查施工部門特殊工作人員持有的特殊工作證明書。
3.3.6存在工程分包時,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團隊資質。
3.4 工程主管部門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3.4.1 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集團公司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3.4.2 施工單位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3.4.3 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和企業的法令、制度和規定要求,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3.4.4施工部門應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的安全技術措施,提交生產部門審查。
3.4.5明確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3.4.6分包工程公司應明確分包公司承擔的安全責任。
16mm中空纖維水泥外墻板
日本水泥纖維干掛板 一戶建墻板裝飾纖維水泥墻板 水泥外墻干掛板
昌吉自治州塑料編織袋,白色覆膜編織袋,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昌吉自治州蛇皮袋,灰色編織袋,綠色編織袋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昌吉自治州透明編織袋,亮白半透編織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昌吉自治州牛皮紙袋,紙塑袋,PP復合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昌吉自治州彩印編織袋,珠光膜編織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昌吉自治州灌裝口編織袋,方底閥口編織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和田地區塑料編織袋,白色覆膜編織袋,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和田地區蛇皮袋,灰色編織袋,綠色編織袋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和田地區透明編織袋,亮白半透編織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和田地區牛皮紙袋,紙塑袋,PP復合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和田地區彩印編織袋,珠光膜編織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和田地區灌裝口編織袋,方底閥口編織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喀什地區塑料編織袋,白色覆膜編織袋,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
喀什地區蛇皮袋,灰色編織袋,綠色編織袋包裝袋,生產廠家可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