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1 Click:1075
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管理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網絡、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施工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殊作業持證上崗(名冊)、工傷事故和安全標志臺帳。
1、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網絡、安全技術操作程序、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分公司(分公司)安全技術披露、安全檢查、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三級教育)、特殊作業證書(名單)、工傷事故和安全標志賬戶。
2、因施工占用道路或航道而擴大中修橋梁,影響駕駛和航道的,由施工單位或總承包商依法辦理相關批準手續,經批準后通知航運單位和居民。并積極獲得公安、港口監督部門在施工中的合作。
3、橋梁施工需要封閉道路和港口,影響車輛通行和航道通行。除審批程序外,必要時還應登錄報告。現場設置人行道和橋梁,人行道應堅固平整,橋梁應牢固,橋梁兩側護欄、人行道和橋梁應配備足夠的照明設備。施工單位建設人行道和橋梁時,施工現場項目部應向公司報告,經公司質量監督部門和安全部門驗收后方可開放使用。
4、橋梁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的安全隔離,護欄圍護必須標準化、標準化。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標志,標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施工現場負責人、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號等。施工單位負責現場標志的保護和管理。
5.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戴安全帽。在橋面上,操作人員必須穿標志服,在夜間施工時穿反光標志服。從事水上和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穿救生衣和安全帶。在橋梁施工中,橋面和道路不得堆放材料,以保持場景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確保交通道路暢通。
6.橋梁施工中,大開挖基坑深度1.必須支撐2米,堆放土方離基坑邊不少于0米.8米,高度不超過1米.5米,防止坍塌和壓力。支撐板和支撐柱應完好無損,不得使用損壞和彎曲。開挖前掌握地下管道,必須及時聯系相關單位,了解情況,方可開始處理。
7.打樁(含鉆孔灌注樁)操作人員應持證操作。打樁時,由專人指揮,分工明確,思想集中,相互配合,協調一致。打樁中遇到硬物時,樁不易入土。注意樁錘跳高,防止樁錘上升,遇到頂架飛出。應停止打樁施工,并聯系相關技術部門進行現場處理。
8、運輸蓋梁安裝打樁,作業區與非作業區設置隔離設施,占用道路或河流吊梁,必須到公安、港口監督辦理審批手續,并要求配合。吊裝前,必須注意操作現場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暢通、機具完好、安全設施和防護措施,設置吊梁安裝路欄、標志,隨著作業變化,作業路欄圍繞作業區,標志設置50英尺,第二塊離第三塊10英尺,檢查安全要求后吊梁安裝施工。
9、起重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配備掛鉤和專人指揮。吊梁時,必須遵守起重操作規程,并遵守十不起重等相關規定。作業時,必須全部伸展腿部,支撐地面必須堅固穩定。不允許操作腿部。嚴禁吊裝行駛。吊裝作業中嚴禁收回腿部,不得超載、超速、斜吊、高壓線下作業。
10.施工墩、臺、柱、梁帽時,應設置鋼腳手架、工作平臺欄桿、防護欄桿底部踢腳板、固定扶梯、扶手、防滑措施。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航道施工應設置航道和主航道。橋墩上下游應設置紅旗、紅燈等醒目標志。作業區必須設置警示標志,操作人員必須穿救生衣。
12、施工現場電電線路和用電設施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禁隨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保證夜間照明的施工安全要求。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燈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13.進場施工的各種機械設備必須經過安全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執行操作規程,所有特殊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4、施工現場應設置各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符合衛生、通訊、照明等要求,員工的飲食、飲用水供應應符合衛生要求。
15、在施工現場設置一定數量的橫幅、口號和宣傳旗幟,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和分項作業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確保施工安全。